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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低碳出行 鼓励共享单车意见出台

Source:澳门卫视 Author:刘继明 人气: Release Time:2017-03-03
Summary:澳门卫视 成都报道 (记者 刘继明)3月3日,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举行的成都市鼓励共享单车发展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市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刘兵,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交管局局长李文胜,


澳门卫视 成都报道(记者 刘继明)3月3日,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举行的“成都市鼓励共享单车发展”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市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刘兵,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交管局局长李文胜,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卢波,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处处长李昊,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王宏主持。
    据澳门卫视记者发布会现场获悉,成都市交委、公安局、城管委联合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引导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出行。

    值得注意的是,《试行意见》相比《征求意见稿》,明确全体市民,而不仅仅是使用者,要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法要追责;管理部门、企业、使用者,共同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的共享单车出行服务系统。《试行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他区(市)县参照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刘兵在会上发言
    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刘兵介绍,2016年11月中旬,成都市开始兴起共享单车,截止今年2月底,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已达30万辆,累计服务人次超过3000万,日均使用频率约为4次左右。除中心城区外,共享单车也进入了部分区(市)县。
    刘兵表示,共享单车作为一种 “互联网+交通”的新业态,其灵活方便、节能环保的优点,深受市民喜爱,共享单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缓解成都市交通压力,促进市民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等生活习惯的养成,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交管局局长李文胜回答记者提问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卢波回答记者提问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处处长李昊回答记者提问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王宏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记者获悉,《试行意见》共包括五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是明确了发展的总体思路,即通过鼓励支持和引导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为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第二部分是确立了“以人为本”、“市场配置”、“技术创新”三大原则。第三部分是加强共享单车的秩序管理。制定出台《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加快自行车停车点位的施划,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第四部分是规范共享单车经营管理。从企业条件、车辆标准、市民要求、经营行为四个方面进行规范。第五部分保障机制主要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现场记者提问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处处长李昊接受现场记者采访

ofo共享单车企业代表周伟国接受现场记者采访

摩拜单车区域拓展总经理李裕贤接受现场记者采访
关于停放
制定文明用车奖惩制度
    《试行意见》称,成都将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加强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保持区域内干净、整洁。
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区(市)县政府负责属地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停放标志的设置和停放秩序的管理,倡导绿色文明出行。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针对使用者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及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并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大对使用者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使用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关于维护
提高故障车辆处理速度
    《试行意见》规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拟在成都从事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在成都设立服务机构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组建专业运行维护队伍,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管理;并做好车辆运营调度和车辆维修,提高车辆故障维修、废弃或故障车辆处理反应速度。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加强共享单车的日常维护,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清洁维护,对车身张贴违法小广告、牛皮癣等问题及时进行清除,确保市容环境不受影响。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使用者投诉机制,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
关于安全
第三方结算 用户要实名
    关于车辆的规定中提到,共享单车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车辆质量可靠;车身设计美观,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具备车辆的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鼓励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并注重保护使用者隐私,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还应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应通过具备相关资质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权威解读
《试行意见》出现两大变化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1月9日开始,《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30余条意见建议中,无一条反对出台《试行意见》,修订完善后的《试行意见》经过了专家论证、社会风险性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出现了以下几点变化:
1.市民若违法违规应自觉受罚
    《征求意见稿》侧重于对使用者进行约束,《试行意见》则修改为对全体市民的约束,且增加一条:市民应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在违法违规后果上,也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罚改为市民自觉接受处罚。具体规定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应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应自觉接受城市管理部门处罚。
2. 蓄意破坏、盗窃将依法查处
    《试行意见》在保障机制中特别增加“加大执法力度”这一条: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蓄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共享单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
    《试行意见》的出台表明成都对共享单车的发展是持鼓励支持的态度,体现了成都顺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鼓励发展共享经济以及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彰显了成都“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
    明确共享单车是市场行为,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的主体,政府承担的是服务、规范监管职责。

(澳门卫视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Editor:刘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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