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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交换”活动三月六日开始收书

Source:澳门新闻局 Author:刘继明 人气: Release Time:2017-03-05
Summary:澳门卫视 澳门消息 (编辑 刘继明)为配合即将举行的二○一七澳门图书馆周活动,文化局澳门公共图书馆将于三月六日开始举办好书交换活动,借以推动阅读风气,鼓励喜爱阅读的市民以书会友,共享资源。收书日期由三月六日起至四月十六日止,欢迎市民踊跃参与。

澳门卫视 澳门消息(编辑 刘继明)为配合即将举行的“2017澳门图书馆周”活动,文化局澳门公共图书馆将于三月六日开始举办“好书交换”活动,借以推动阅读风气,鼓励喜爱阅读的市民以书会友,共享资源。收书日期由三月六日起至四月十六日止,欢迎市民踊跃参与。
    有兴趣参加“好书交换”的市民可把家藏好书送往文化局各图书馆,并领取“好书交换计分卡”,于四月二十二日及二十三日图书馆周推广日,到南湾旧法院大楼“好书交换”会场换取等值的图书。      
    交书地点包括:澳门中央图书馆、何东图书馆、沙梨头图书馆、望厦图书馆、路环图书馆、红街市图书馆、凼仔图书馆、下环图书馆、黑沙环公园黄营均图书馆、何贤公园图书馆、流动图书车及南湾.雅文湖畔 — 心水书房;此外,市民早前于心水书房换取的积分亦可于是次活动中使用。
    收书规则方面,工作人员会按书籍原价分类,其计分标准以每十澳门元为一分,四舍五入,每册独立计算,每一分获盖印一个。每册或每套图书上限为一百分。凡未有标价的书籍,一律作十澳门元计。教科书、练习簿和课本、字典、辞典、各类百科全书、年鉴、杂志、不雅书刊、宗教类书刊、漫画、一年以前出版的资讯科技类书刊、二零一五年以前出版的旅游书刊、视听资料、宣传品、非正版书刊(违反着作权法者)、破损污秽、册次不完整、内页涂写的书籍等都不列入交换书籍范围。该项活动只接受个人参与,不接受以团体名义参加。

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解释“好书交换”规则

一众市民以书会友,资源共享
(澳门卫视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Editor:刘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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