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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土地新政十四条 创新土地要素供给

Source:澳门卫视 Author:李桦君 人气: Release Time:2017-07-20
Summary: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土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现场 澳门卫视 成都报道 (记者 李桦君)7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三场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土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现场
澳门卫视 成都报道(记者 李桦君)7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三场——“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土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获悉为确保“成都产业新政50条”落地落实,成都市政府配套出台的《实施细则》将明确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用地空间、统筹安排产业发展用地、优化产业用地供给政策。
       在会上,成都市国土局局长胡斌向大家简单介绍了《实施细则》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了解,此项土地政策的出台是对土地要素供给的一次创新。

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体现新发展理念


成都市国土局局长胡斌在会上发言
       据胡斌介绍,优化空间布局是为了防止资源错配,为此,成都市将按照成都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的战略部署,采取减少龙泉山西侧区域土地资源配置与增加龙泉山东侧区域土地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宏观调控措施,形成体现新发展理念的产业用地空间布局。
       在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方面,推动制造业东移,工业用地空间增量的60%布局“东进”区域;加强环境管控,严格控制“西控”区域工业用地空间增量;优化“南拓”、“北改”区域工业用地布局,促进产城融合,提高产出效率,有序疏解“中优”区域一般性制造业用地布局等。
       在保障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在成都市37个服务业聚集区实施“三降两提”,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在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双流、温江、新都等区域保障军民融合、新兴产业用地发展空间。
       在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划定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652.78万亩,其中龙泉山西侧增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25万亩,增加耕地保有量9.03万亩。  
       在实施土地综合整理方面,中心城区和远郊区将大力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全域农业生产条件,共同创新实施农用地长期流转试点,重点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的现代农业项目发展空间,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用地结构,积极支持农村“三产”融合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划新增农业设施用地8.8万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成都还将积极拓展城乡统筹发展用地空间,针对成都现实情况,《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进已立项的290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理安排13.5万亩增减挂钩指标。在增减挂钩指标安排方面,要求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亩增减挂钩指标,用于解决全市扶贫开发、地灾避险搬迁和生态搬迁区域等项目的立项和资金投入问题。

合理安排用地计划 实现土地精准供给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土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发布人席
       成都市将采取“分类统筹、部门管理”的模式,分别由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国土局三部门统筹使用管理。
       成都市经信委负责安排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用地和全市能源项目用地计划,包括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内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用地,全市加油站、加气站等能源项目用地;
       成都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除工业外的非城镇经营性重大产业化项目及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外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计划;
       成都市国土局负责安排城镇经营性(主要是房地产)用地计划。这种模式既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用效率,又确保了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实现了到具体项目“点对点”的精准供给。
       在《实施细则》中,成都进一步对产业发展用地的统筹安排使用进行了明确,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除按规定单列计划外,倾斜安排70%的计划用于工业、物流、文旅、创新产业、农产品加工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每年单列不低于8%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安排农民集中建房计划指标2600亩,用于特色小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创新要素供给 支持创新集约节约
 
       在工业用地供地方面,将采用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和使用标准厂房等多种供应方式,逐步实现工业项目用地的精细化供应。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产业项目特点,产业企业可根据项目的特殊化需求、生命周期等要素,申请不超过10年期租赁或不超过20年期出让等用地方式,短期出让、出租的土地,只按原工业用地50年使用期限价格的对应年限确定供地价格。尤其是鼓励小微型或尚需孵化的企业使用标准厂房。
       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重大服务业产业化项目用地,可将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在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因素后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的70%,合理确定重大服务性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起始(叫)价;鼓励社会资金利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商服用地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的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
       对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在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方面,《实施细则》也指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除法律、政策规定须由政府收回的土地外,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存量土地按规划进行再开发,对用于发展重大服务业(含总部经济)且整体持有物业的项目,可按不低于“双评估”价差的60%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成都产业新政50条”是成都市委、市政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的一次创新探索,是重塑经济地理、重构产业政策的重要顶层设计。而此次土地新政的出台将创新土地要素供给,源源不断地为成都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附:三大方面 十四条土地新政
一、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用地空间
(一)保障工业发展空间。
(二)保障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
(三)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
(四)积极拓展城乡统筹发展用地空间。
二、统筹安排产业发展用地
(五)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除按规定单列计划外,倾斜安排70%的计划用于工业、物流、文旅、创新产业、农产品加工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六)对纳入省级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的项目,严格贯彻落实由省级安排70%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级匹配30%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支持和奖励,保障产业发展项目用地。
(七)每年单列不低于8%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安排农民集中建房计划指标2600亩,用于特色小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八)建立土地产出效益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挂钩制度。
三、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政策
(九)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价格形成机制。
(十)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十一)支持重大服务业加快发展。
(十二)支持经营性社会事业用地。
(十三)支持存量土地再开发利用。
(十四)支持农业产业配套用地。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澳门卫视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Editor:李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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